作弊骗彩5806万 揭开深圳“彩世塔”倒下之谜

翟二喜

作弊骗彩5806万 揭开深圳“彩世塔”倒下之谜

2004/06/09

“如果这个案子能及时曝光的话,西安宝马案可能就不会发生。”一位参与辩护的律师说。“这个案子”指的是,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世塔”)在承销彩票过程中作弊,摸回多达5806万元大奖奖金的案件。

该案早于2002年11月案发,直到2004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彩世塔”公司董事长张世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财务总监裴秀萍(张世鹏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1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名涉案人员被判单处罚金。彩世塔公司非法所得的4448.8万元(5806万元大奖奖金,扣除上缴税金1161.1万元和购买彩票的费用196万元后,剩下4448.8万元)予以没收。

这起案件在作弊方法上,和西安宝马案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审理该案的扬州市相关部门以“案件涉及地区广,彩民多,影响社会稳定”为由,谨慎发布相关消息。据调查,从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彩世塔”利用承销彩票之机,先后在广东、浙江、上海、重庆、甘肃、辽宁、江苏等省市的17个城市作弊20起。这起案件被称为迄今为止“国内案值最高、涉案人员最多、涉及省市最广的特大彩票诈骗案”。

深圳初试

据调查,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期间,由“彩世塔”安排的并摸中50万元大奖的就有36人。仅这次,他们摸回的大奖奖金就高达1800万元

2001年12月1日到12月9日,深圳市举行的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活动,创造了国内即开型彩票发行的“神话”,计划发行1亿元彩票的文化周活动,在全国即开型彩票相当低迷的情况下,竟追加发行,最后实际发行1.9亿元,打破了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1.5亿元的全国记录。国家民政部因此发来贺电。

然而,刚刚过了一年,“神话”即破灭了。据“彩世塔”案发后交代:深圳福利彩票文化周就是他们第一次作弊。仅这次,他们摸回的大奖奖金就高达1800万元。

张馨元至今仍然记得2001年11月到深圳的感受。

那年11月底,又名张小妹的兰州人张馨元接到一个叫宫玲的朋友打来的电话,叫她去深圳摸奖,摸中一个大奖,给2万元报酬,摸不中,也提供来回的路费。张动心了,于是,约了刘玉莲同去。与此同时,宫玲还在兰州联系了曹蓉、朱卿霞等3人。

“吃过晚饭,宫玲叫我们跟她到了一个老头的房间。老头教我们怎么摸奖。”张馨元说。后来得知,这个老头名叫张秋海。

当时,在张秋海所住的宾馆的房间里,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用红布罩着的奖箱,透明的,上面小,下面大,里面是银灰色的奖球。

张秋海边示范边说,这个桌子底下藏有磁铁,奖箱中有100个奖球,但里面只有一个含有磁铁,而这个球,一般情况会被吸引到奖箱的右下角。要求大家在摸的时候,摸到那个有磁性的球。张馨元试了几次,但“摸了半天也没有摸到”。

曹蓉在试了之后也说,这个办法很难摸出大奖。后来,张世鹏来了,说需要多练。还说摸中了大奖,不能将钱带走。走时,张世鹏留下2万元钱供几个人支付吃住等费用。

后来,一个叫做张健的人带了妻子、岳母、表哥等10人来帮张世鹏摸奖,事先,他们同样接受张秋海的训练,结果,“我们每个人试试,都能将有磁性的奖球摸出来”。

就在张馨元等人来到深圳的当天晚上,张世鹏的司机饶胜洲将曹蓉、朱卿霞、陈飚、王红等4人带出去,拍照片,因为这些人都和张馨元一样,同是兰州人,容易引起怀疑,所以要做假身份证。

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宫玲带领张馨元等人来到另外一家宾馆的门口,不久,一辆中巴车也停在这家宾馆门口,车上下来十几个人,都是四川口音。宫玲说,这些人同样是来摸奖的。

最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带领张馨元等人坐车又到了一个地方,住进一家招待所。然后,宫玲跟着那个男人一起走了。晚上,宫玲回来时带回6万元现金,并称用于明天买彩票。

事后证明,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举行前夕,共有7路人马几乎同时从全国各地齐聚深圳,李新带来了几个四川人,王妍带来七八个西北人,宫玲带来四五个兰州人,饶胜洲从老家湖北孝感联系了几个人,张秋海联系侄子从北京带了几个人,裴秀萍的嫂子范玉杰联系弟弟范红岩从河北带来数人,张健带来妻子、岳母等10人。

张世鹏承认,李新、宫玲、张健、张秋海和饶胜洲都是他指使的。“具体联系是饶胜洲。摸奖所得进入裴秀萍的个人账户,用于彩票发行。”张世鹏在后来公安机关询问时说。

张世鹏还吩咐,具体作弊的事情由张秋海负责,“大奖不要摸得太多,心不要太黑,作弊得来的钱不要乱花”。

12月1日,深圳市福利彩票文化周如期举行。陈飚和朱卿霞买了一箱彩票回来(后来刮到了入围彩票但没摸中大奖)。

12月4日,饶胜洲带着张馨元到了一个彩票销售现场,并称等会儿一个女人会打电话过来。果然,不久一个女人给张打来电话,在核实张是“自己人”之后,她让张到现场的一个公共厕所门口见面,给了张馨元一张入围彩票,并吩咐张记住她的手机号码,手机一响即可上台摸奖。

下午两点多钟,那个女人打来电话,张接了,对方称“快上台摸奖”。

于是张带着入围彩票上台,在她的前面有四五个排队摸奖的人,但最后都只摸中了小奖。轮到张时,她看到台上有6个摸奖箱,而“那个女人”站在2号球箱旁,手按在球箱的右上角,并对张使了使眼色。于是,张就摸了2号箱右上角的球,公证人员摘取挂在墙上对应的奖袋,拿出里面的中奖证明,宣布张中了一等奖50万元。“这时候那个女的也不知道到了哪里”。

后来,张馨元、陈飚、朱卿霞因为各中1个50万元,每人获得2万元报酬。

张健联系的10人,仅在2001年12月1日到2日的两天时间里,就有9人摸中了50万元大奖。每中1个50万元大奖,上缴10万元的税收后,剩下的40万元中,35万元给裴秀萍,张健留下5万元,这其中包括给摸中50万元大奖的人(除其妻子外)每人2万元。

据调查,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期间,由“彩世塔”安排的并摸中50万元大奖的就有36人。大奖频出,因此带动了现场的氛围,最终造就了一个彩票销售的“神话”。

操作流程

以赌博为生的张秋海研究出把磁铁粘在桌子底下,再封上一层木板,然后在一只奖球里粘上磁铁的办法;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奖袋上做记号

“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共设有10个彩票销售现场,每个销售现场有不同的负责人,裴秀萍负总责,联系各个点上应该摸的奖球号码,以及安排何人在何时上台摸奖等工作。”裴福盛的妻子范玉杰交代说。裴福盛是裴秀萍的哥哥,又是“彩世塔”的总经理。

直到彩票发行的前一天,裴秀萍才告诉范应该如何作弊。裴秀萍说,在奖球倒进奖箱时,主要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而其中一个奖球含有磁铁,所以最好记住左下角的奖球号码,然后把做有记号的大奖的奖袋挂在对应的位置上。再把要摸的奖球号码告诉她,由她安排人去摸。

“因为在深圳发行成本很高,很可能会亏本。另外,我们公司在浙江的彩票业务资金亏空很大,于是想到把大奖摸回来,减少亏损。”张世鹏事后交代说。

于是,张世鹏找到了张秋海,并于2001年10月份邀请他到深圳。据称,此人以赌博为生,经常到西双版纳、缅甸赌钱。十年前,两人就已经结识了。

张秋海到了深圳之后,就住进宾馆,研究作弊的方法。一个月后,张研究出把磁铁粘在桌子底下,再封上一层木板,然后在一只奖球里粘上磁铁的办法。

“饶胜洲到增城一家乒乓球厂买了1200个乒乓球,并带回来2只半边乒乓球,我在宾馆里用502胶水在每半只乒乓球里粘上2块米粒大的磁铁,再由饶胜洲到增城的乒乓球厂加工成乒乓球。做好以后,我们就在宾馆里做试验。最后得出结论,在5cm左右的范围内,能够用大磁铁将乒乓球吸引过来。”张秋海交代说。

后来,张到增城订做12000只乒乓球,饶胜洲在其中的140个左右的乒乓球里粘上磁铁,然后又买回来大磁铁。张秋海、裴秀萍、饶胜洲、范玉杰四人将大磁铁粘在桌子下面,然后请木工在桌子下面钉上一块三合板。后来这些桌子全部被送往彩票销售现场。

此时,只是完成了整个作弊程序的一个环节,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奖袋上做记号。张秋海和裴秀萍两人事先在奖袋上做好记号,即用彩笔在奖袋上画了一笔,使得大奖袋的号码和装有磁铁的奖球号码对应。共做了150个奖袋,每一组奖袋里放一个有记号的奖袋。

后来,这些奖袋被运到封奖现场。封奖现场有深圳福彩中心的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以及张世鹏、裴秀萍、张秋海、饶胜洲和范玉杰等人。封奖袋的工作是由这些人共同完成的,而“彩世塔”的人有的直接将特等奖装进有记号的奖袋里,有的有意识地将做了记号的奖袋递给公证人员装特等奖,然后将特等奖的奖袋放在箱子的最上面,由公证人员贴上封条。

“深圳这次,我给了张秋海50万元。宫玲等联系人和摸中大奖的人一样对待,摸中一个大奖给一两万元的报酬。饶胜洲没有(奖金),但公司计划将来给他买房子,把他的户口搞过来(指迁到深圳)。他就像做自己的事情一样。”裴秀萍交代说。

作弊广州

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0月2日,在广州的3次福利彩票销售过程中,“彩世塔”均有作弊行为,共摸中大奖奖金1470万元

接下来就是广州。

第一次发行时间为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月2日。

“在广州第一次发行彩票是直接摘奖袋(即不需要摸奖球)。受张秋海作弊手段的启发,我们只需要在奖袋上做记号就行了。具体操作是裴秀萍和饶胜洲。”张世鹏交代说。

此次发行设了8个销售场地。范玉杰负责海珠这个销售点,范的责任是记住了大奖袋所挂的位置,并告诉裴秀萍,然后由裴安排人摘奖。

张馨元交代,大概是2001年12月底,她和曹蓉再到广州,但这次不是摸奖,而是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一起挂奖袋。

“(裴秀萍)摸出两个看上去一样的奖袋给我看,奖袋上就是一个娃娃的头像。问我有什么不同,我看了半天没看出来。裴姐说,你仔细看看,娃娃耳朵上有个白点。我仔细一看,其中一个奖袋上的娃娃,耳朵上确实有一个白点。她说有白点的奖袋就是一等奖。让我明天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挂奖袋的时候,把它找出来挂好,然后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奖袋的位置。”张馨元说。

第二天早晨,张就到了销售现场。将近9点钟的时候,公证处的人员带着奖袋来了。张就和他们一起挂,挂的时候,张留心先前所做的记号,终于在第120号看见了。“我当时觉得120号容易被人摘走,就把它换到95号,然后告诉宫玲”。

在这次销售活动中,范红岩等人摸中大奖奖金520万元,每人获得1万元的报酬。

2002年4月4日到4月8日,“彩世塔”与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再次合作发行彩票。3月26日左右,裴福盛、裴秀萍、饶胜洲和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广州福利彩票中心会议室里封奖袋,由于奖袋没来得及做记号就已经运到福彩中心的缘故,裴福盛等人只好将10个做了记号的奖袋带进去调换。“在封奖袋时,趁人不注意,放了进去”。

“装50万元大奖时,是公证处的人员装的,我和饶胜洲将做了记号的奖袋递给了公证人员,就成功了。这次发行也是直接摘取奖袋。”裴福盛说。

据调查,“彩世塔”在广州先后协助发行过3次彩票,第一次计划发行1亿元,实际销售不到7千万。第二次计划发行3千万元,实际销售1千多万元。

第三次是2002年9月26日到10月2日,计划发行1亿元,实际销售约6千万元。

在广州的3次福利彩票销售过程中,“彩世塔”均有作弊行为,共摸中大奖奖金1470万元。

“四角定位法”

裴福盛想出在奖袋上做记号,并记住球箱4个角的奖球号码,以操纵大奖的办法。此后,“彩世塔”在各地的作弊行为均使用“四角定位法”

“彩世塔”在浙江绍兴承销体育彩票的时间,几乎和第一次在广州销售的时间相同。

绍兴与广州的不同之处是,广州是直接摘取奖袋,而绍兴则与深圳的相同,是二次入围。于是,裴福盛想出在奖袋上做记号,并记住球箱4个角的奖球号码,以操纵大奖的办法。这就是“彩世塔”的“四角定位法”。在这次发行过程中,“彩世塔”用这个办法摸回200万元大奖奖金。

此后,“彩世塔”在各地的作弊行为均使用“四角定位法”。而“彩世塔”为何能够频频得手呢?侯树辰认为,原因是“彩世塔”公司参与了封装奖袋、悬挂奖袋等全部过程。侯是“彩世塔”公司司机,也多次参与了公司的作弊行为。

“无论是封奖袋,还是挂奖袋,大奖始终在公司的控制之中。”侯树辰说。侯称,大奖袋、信封、大奖说明书、奖球、奖球箱等等,都是“彩世塔”

委托他人制作的,并由公司保管,在发行彩票之前,由该公司带入封奖现场。

而“彩世塔”往往在此之前就在奖袋做上记号。封奖袋时,同时在场的有彩票中心的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和“彩世塔”公司的人。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先封小奖、中奖,最后才封大奖。因此,“彩世塔”的人或者直接将大奖装入做了记号的奖袋里,或者有意将做了记号的奖袋交给公证人员装大奖。

公证人员先把奖袋搅乱,再整理好放入奖箱中去,但是“彩世塔”的人仍然很容易把做了记号的奖袋找出来,然后放入奖箱的最下面或者最上面。

最后,由公证人员封好箱子,贴上封条,交由彩票中心保管。这些事做好后,就等彩票销售了。在正式销售前,公证人员和“彩世塔”的员工共同把奖球倒进箱子里,此时,“彩世塔”的人就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在挂奖袋时,将做了记号的奖袋与四角的奖球号码对应。

侯树辰交代说,奖球箱的每个侧面都呈梯形,上面小,下面大,这种设计的好处是,奖球倒进去之后,四角的奖球被搅动的概率很小。奖箱是透明的,从外面很容易看到四角的奖球号码,这样方便“彩世塔”的人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摸奖时,奖箱外面罩上红布,别人看不到里面。而奖箱的此种设计“应该是公司高层与彩票中心的人商量的”。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彩世塔”公司甚至参与制定彩票设奖方案。深圳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无锡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单位与“彩世塔”签订的协议书中,均明确规定,由“彩世塔”提出的设奖方案和计划安排,经省级彩票发行中心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另外,“彩世塔”公司还参与制定彩票发行的程序和规则。据裴福盛供述,2002年6月1日到10日,“彩世塔”在重庆发行福利彩票,但之前,重庆方面自己设计了一个封奖方案。方案是先把中奖证明折好搅乱,然后再装进信封搅乱,最后再装入奖袋搅乱。

“我看到这方案,(如果那样)就根本无法操纵了,我们在重庆投资很大,如果不操纵大奖,我肯定亏。我就苦思冥想,要把重庆自己的方案推翻。我后来想了一套方案。”裴福盛说。

裴福盛的方案是,修改封奖程序和现场操作规则,封奖程序是“按组但有秩序地装,先装小奖,后装大奖,装好后再搅乱”,“现场操作规则,我加了一个摸奖箱,先摸球,再摘奖袋”。接下来就是引导重庆方面接受这些修改方案。通过裴的“演试、引导”,重庆方面终于接受了裴的方案。

最后,“彩世塔”在封奖时成功作弊,并摸回240万元大奖奖金。

扬州案发

中了50万元大奖的牟泽容下台后,却打的跑掉了;因为裴的威胁短信,牟有些害怕了,最后决定向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2002年10月31日到11月7日,“彩世塔”到扬州承销体育彩票。这是“彩世塔”最后一次承销彩票发行。

2002年10月28日,裴福盛赶到扬州。次日,在扬州市体育局会议室里封奖袋,虽有公证处的、体育局的工作人员和记者等人在场,裴福盛还是成功做了手脚。

扬州的此次发行有2个销售点,分别是扬州市体育场和仪征市体育场。1 1月1日,裴福盛负责仪征,侯树辰负责扬州。

“31日晚上,奖袋要收回来,扬州体育场是侯树辰收的,他把15万元的奖袋放在最下面,后来告诉我了。我在仪征也是将50万大奖放在最下面,并告诉了侯树辰。”裴福盛交代说。

此次作弊由李春风(裴福盛的外甥)负责买彩票和刮入围彩票,而摸奖的人是一个叫做陈丽珠的无锡女人联系的。10月30日,陈就带了2人赶到无锡,由李春风接头,并进行培训。

但这2人已经在10月31日使用了,所以裴福盛让陈重新物色人,而陈只带来一人,但大奖还剩下两个。因此,裴福盛想到了在入住某酒店时认识的从事按摩服务的仪征人牟泽容。

裴福盛称,“觉得她挺老实的,应该没问题”,因此就和她联系了。11月2日,牟到了扬州。还是由李春风接头,并对她进行了培训。

11月2日中午12点以后,裴和侯树辰联系,侯称,销售情况不好。裴因此“心里很烦,就打算出50万元大奖,刺激一下”。裴让李再培训牟,然后派了2人跟着牟一起去仪征。

11月3日,在侯树辰的操纵下,牟中了50万元大奖,当场领走了支票。

但牟下台后,却打的跑掉了。裴打电话给牟,对方不接,并关了手机。李春风曾带人找到牟泽容的家,但没有找到牟本人。

11月4日,裴给牟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内容是“请主动回来,否则后悔莫及”。裴说,目的是想吓吓她。后来,裴打通了牟的电话,而牟要求裴给10万元报酬,“否则太亏了”。但裴说最多只能给6万元,牟说那就再商量一下。此后,裴就没有再打通牟的手机,直到被抓。

而牟泽容因为裴的威胁短信有些害怕了,于是和丈夫商量该怎么办。夫妻两人翻来覆去一整夜,最后决定向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因此导致案发。

一位参与此案辩护的律师称,该案涉及的地区广泛,参与的人又是那么多,案发是必然的,只是迟早的问题。

“巨人”倒塌

据知情者透露,张世鹏在庭审时称,起诉书上指控“诈骗作案20起,骗取资金5801万元”都太少了,“应当指控诈骗作案200起,骗取奖金上亿元”

至此,“彩世塔”——这个一直想做中国彩票业“巨人”的公司轰然倒塌了,而张世鹏在中国彩票市场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之后,走上了法庭的被告席。在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期间,张世鹏自称,在“守身如玉”了十几年之后,最后还是被“逼良为娼”。

据了解,中国彩票业于1987年起步,1988年后,兴起了实物设奖和“大奖组”集中销售的方式。1990年前后,全国很多企业甚至个人发行有奖销售的变相彩票。1991年夏天,张世鹏开始从事有奖销售活动。两年后张成为百万富翁,坐上了夏利轿车。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并实施,有奖销售的变相彩票被勒令禁止。1994年,张走上协助政府发行彩票的道路。

此后,张利用“大奖组”销售模式,从河北转战到河南,并在河南郑州,以2天销售彩票1000万元的成绩,第一次打破全国纪录,并使河南福利彩票年销售量从1994年的5000万元,奇迹般地上升到1995年的4.2亿元,一跃成为1995年的全国之首。1996年初,张有了千万身家。

这一年,张激流勇退,退出彩票业,全家移民深圳。在深圳,张每天到股票大户室炒股,不久深感生活的乏味。一年后,张重出江湖。

1998年10月,张在广州的花都市、芳村区搞“四点联销”,5天销售900 0万元,在国内引起极大的轰动,并使芳村,这个10年共销售彩票不足400万元的区,一次销售彩票7400万元。

紧接着,张组织广州番禺“两点联销”活动,3天销售彩票1.1亿元,使中国彩票史上从此有了“亿元巨奖组”这个名词。

1999年1月,在广州天河,单点5天销售彩票9200万元,至今还是全国实物设奖单点销售记录。同一月,张在宁波无偿协助政府“两点联销,现金设奖”,2天销售彩票5000万元,被彩票业传为佳话。

就在张世鹏获得了种种“高峰体验”的同时,“大奖组”销售方式在全国各地普遍获得了成功。据统计,到1999年,全国几乎80%的彩票销量是采用“实物设奖”和“大奖组”销售模式取得的。但是这一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是,奖品质次价高,坑害彩民利益。

据知情者透露,张世鹏在庭审时称,起诉书上指控“诈骗作案20起,骗取资金5801万元”都太少了。他说,他从事彩票业十几年,从有奖销售到实物设奖,至少组织了200起彩票销售活动,在这200起中,“我或多或少的都损害了彩民的利益,我隐瞒事实真相,奖品不抵设奖价格”,因此“应当指控诈骗作案200起,骗取奖金上亿元”。

由此可见,中国彩票业是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而早期的彩票承销商正是利用了彩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合法”地赚取了大量利润。

2000年4月1日,财政部终于下发文件取消彩票实物设奖,实行现金设奖。

实物设奖方式的取消,尤其是电脑彩票的开通,即开型彩票唱主角的局面逐渐让位给电脑彩票。2001年全国即开型彩票的总销售额不足10亿元,而全国即开型体育彩票的销售额仅占体育彩票总销售额的5%左右。

即开型彩票似乎到了穷途末路。

“亏本”生意

调查发现,如果不计算大奖收入,“彩世塔”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累计亏损1500万元左右

而另一个对彩票承销商“雪上加霜”的打击是:2002年国家规定即开型彩票发行成本从原来的20%降为15%,从此,发行彩票有了“亏本”的现象。

按照最初的规定,企业不能参与彩票的发行,只能由国家的各级彩票发行中心发行。福利彩票直到2001年才允许有关公司参与协助销售,体育彩票则至今尚未允许企业参与。而各级彩票发行中心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实行企业化的管理,自收自支。

“事实上,很少有体育局或者是政府机构自己发行,一般都是默认承包商来发行。有的甚至是采用承包、转包、买断等形式对外委托销售,不管卖多卖少,彩票中心到时候只管提成就可以了。这样,所有的风险就都推到了承销商身上。”扬州福利彩票中心主任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自有彩票开始就是如此,只不过最初十年,公司都处于“地下”而已。正因为如此,张世鹏在庭审时指出,政府部门的专业人才越做越业余,公司的业余人才越做越专业,这都是中国现存的体制所造成的。

由此可见,省市彩票发行中心蜕变为类似于彩票“批发商”的角色,不同之处是,这个“批发商”不花一分钱成本,却可以获得利润,因为他们手中垄断着资源,掌握着彩票承销商的生杀大权。

2002年8月9日到14日,“彩世塔”在甘肃兰州市销售福利彩票,并于8月16日到18日,在甘肃白银市销售福利彩票。“彩世塔”在这两次销售活动中,通过作弊,共摸中55万元大奖奖金,但最后还是亏损15万元。

“西北的彩票市场很差,谁也不愿意去做,我们都劝张世鹏不要去。但张世鹏说,民政部下属的彩票管理中心已经说过,要我们公司到甘肃发行,说以后有好的市场会叫我们去做。所以,张世鹏说,亏钱也要做,要不然福彩中心不会给好市场给我们做。”裴福盛说。

根据规定,彩票发行的50%用于返奖,35%为公益金,15%为发行费用。

扣除3%的印刷费,还剩下12%,而省市两级彩票中心各留1%.这样承销商一般可得彩票销售额的8%到10%,有的更低,然而,必须承担彩票发行的所有费用和经济风险。

2001年12月23日,“彩世塔”与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合同,约定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月2日举办广州市首届福利彩票文化周,由“彩世塔”承销发行彩票。“彩世塔”承担整个彩票销售活动的经济风险。

这份合同对发行费有一个详细的预计,内容如下:

1、广告宣传费:5%(预计300万元,包括报纸、电视和户外宣传单等)。

2、场地费:1.5%(预计90万元,包括场地使用、搭建及布置)。

3、协调费:1.5%,其中1%给各民政局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0. 5%为现场工作人员的补助(公安、公证、保安、银行,以及现场其他人员)

4、销售人员费用:2%.如果严格按照这个预算来实施,承销商将没有一分钱可赚,与此同时,还要“承担发行失败和奖金出偏的经济风险”,而福彩中心无论如何却可以“享受1%发行费收益”。

再以深圳为例,看看15%的发行费是如何分解的。2001年11月26日,深圳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彩世塔”签订“协议书”,委托“彩世塔”于当年12月1日到9日,发行1亿元福利彩票。

协议书规定,甲方(指福彩中心)按实际销售额的10%支付给乙方(指“彩世塔”),但有“1%作为销售场地所在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因此,“彩世塔”还可得9%.但协议还约定,乙方用于本活动的所有经费不得少于这个数字的70%.也就是说,如果“彩世塔”严格执行协议,他的利润就是彩票销售额的9%之中的30%.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却可以稳得彩票销售额的1%,同时乙方将计划销售总额的“4%”预付给甲方,用于彩票的领取、调运、仓储场地租赁等。

记者查阅“彩世塔”与各地彩票发行中心签订的销售合同时发现,还有存在各种费用均由“彩世塔”包干的现象,即不管销售情况如何,“彩世塔”的投入是一定的。如2002年10月22日,无锡市体育彩票发行中心与“彩世塔”

签订《彩票销售合同》。合同明确,乙方(指彩世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包干经费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整。主要包干项目:场租费、公安治安费、环卫费、公证费、城管管理费、工作人员午餐费、饮水费和劳务费等”。“甲方负责在销售活动结束一周内,按实销金总额2000万元以内的8%,2000万以上按7. 5%支付给乙方”。

裴福盛交代在上海作弊的原因时说:“上海的发行费为8%,我怕亏损,就考虑操纵大奖,张世鹏也同意了。”

张世鹏在庭审时也称,即开型彩票在当时彩票业的特殊时期,如果不采取违规操作的方法,大多数公司是绝对不会做的,因为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

调查发现,如果不计算大奖收入,“彩世塔”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累计亏损1500万元左右。其中兰州、白银两地亏损15万元左右,绍兴亏损近200万元。

2002年,“彩世塔”在南京承销彩票时,因为销售太差而没有操作大奖,“如果我们自己再把大奖弄回来,等于自己拿自己的钱,还要交20%的税收”。

作弊之路

“彩世塔案”的办案检察官认为,“彩世塔”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是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怠于监管,甚至放任自流

在即开型彩票正处于低迷之际,2000年6月,张世鹏重新组建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张世鹏持股80%,裴秀萍、张士东(张世鹏的胞弟)各持股10%,据知情人透露,实际出资人是张世鹏和裴秀萍夫妇。张在庭审时称,当时公司拥有的资金约为三四千万元。

那时,“彩世塔”的办公地点在深圳著名的地王大厦51层,张在这里开始招兵买马,想在即开型彩票萎靡之时,探索“网点销售,电视开奖”的模式。其实,早在1996年,中国福利彩票中心就在青岛和广西进行试点,但均告失败。1998年,该模式在上海试点成功,于是1999年4月,在全国进行推广,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最后连上海也无法维持下去。

2000年8月,“彩世塔”也难逃厄运,兵败青岛,亏损300万元。“彩世塔”不屈不挠,于2000年10月,在浙江继续探索这种模式,但因为种种原因,致使“彩世塔”很快陷入困境,42天的时间亏损近2000万元之巨。

为了补充“元气”,“彩世塔”最终走上了作弊之路。另据张世鹏透露,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举办期间,当时的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和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主任一行5人专程赶到深圳,找张商谈,想让“彩世塔”买断浙江电脑福利彩票的系统、设备和8年经营权,价格为3500万元。

张世鹏称,而那时“彩世塔”只有千万元的现金流,而8年经营权的吸引更加剧了“彩世塔”的作弊行径。

“彩世塔案”的办案检察官认为,“彩世塔”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是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殆于监管,甚至放任自流,为承销商操纵开奖、欺诈彩民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另外,彩票销售现场虽有公证机关临场监督,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但是彩票发行主体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法律未作规定。”一位办案检察官说。

罪名之争

在庭审期间,15名被告的辩护人都一致认为,“彩世塔”的行为属于行业舞弊;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1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2003年9月24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彩世塔案”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起诉书中,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世鹏、裴秀萍、裴福盛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被告人张世鹏、裴秀萍、裴福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12名被告是从犯。

但张世鹏的辩护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张世鹏等人的行为属于“彩世塔”公司行为,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共同行为。

因为作出摸回大奖决定的是“彩世塔”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带有明显的公司意志,摸中的奖金都用于公司继续发行彩票。而这属于典型的单位行为。

田文昌称,“彩世塔”操纵大奖的行为也不具有普通诈骗罪的特征。诈骗罪的基本特征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而这种行为方式则又决定了被害对象也是明确和特定的。但“彩世塔”的发行彩票活动是真实的,彩票是由国家发行的,“彩世塔”公司依法设立,其承销彩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该公司在销售彩票过程中,并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各种级别的奖金也都是真实存在的。

另外,该案中的侵犯对象是入围彩民的中奖机会,这个对象是不确定的,所以也不合诈骗罪的特征。

在庭审期间,15名被告的辩护人都一致认为,“彩世塔”的行为属行业舞弊,因为,“彩世塔”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只是在交易中,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侵犯的是行业规则和“市场经济秩序”,所以“应当依据彩票管理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而裴秀萍的辩护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槐表示,彩票发行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到目前为止,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这种现状对于规范和处罚该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一定困难。

“民政部、体育总局和财政部的行政规章,对于参与彩票零售、代销业务的企业资质没有严格规定,对于企业与彩票中心合作或协作的方式,企业参与的阶段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各地彩票中心与‘彩世塔’签订的协议中,均没有禁止该公司参与奖袋封装程序和现场操作,因此,‘彩世塔’有关人员参与了封装奖袋、悬挂奖袋、现场操作的全部过程。”王天槐说。

王天槐称,“彩世塔”的行为正是利用了规范和管理上的盲区,“简单地说是钻了法律和管理的空子”。

王最后认为,“彩世塔”确实违反了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应当受到惩罚,但是,在刑法尚未对彩票犯罪作专门规定的情况下,和罪行法定的原则,其行为不应当视为“犯罪行为”,应当宣布“裴秀萍无罪”。

2004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显然采纳了辩护人的两点意见,即判定“彩世塔”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作弊行为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而是单位行为。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尽管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彩票的立法,但国务院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强调,“对违反规定经销彩票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都对彩票销售的管理制定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连同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共同组成彩票行业的管理规定”。而“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法经营手段,从中非法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因此,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1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被告人认为,彩票只能由国家发行,“彩世塔”只是协助发行,而且在承销之前,双方签订严格的合同。所以“彩世塔”的行为不是“非法经营”。

所有被告均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之前,就此案已经征求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而且,西安“宝马案”也给“彩世塔案”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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