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没电了,手表不知放在包里的哪个地方了,一直没看时间。帐篷顶上被我用手拍下来的霜融化又凝成的冰都开始化了,拿充电宝给手机充上电,等了半天手机开机后,哇快十二点了。赶紧收帐走人。
这才发现这商圈其实有Tim Hortons,感觉昨天的麦当劳吃亏了。今早已做饭,不需再花钱,于是只是打算蹭蹭网。结果发现门口蹭不到信号又懒buhao得yisi进屋了,就直接走了。
昨天特别冷的那会在warmshower上联系了一个host,在Brockville,直线距离约47km。但这最后一天才联系我也没想着一定能联系到,既然没蹭上网,我还是打算先走为妙。
出城不是农田就是树林子,这两天以树林居多。各色小屋建于其中,画面朴实而美,不能说特别靓丽的原因是:如果算是靓丽需要拍照的话,那所有地方都要拍照了(街景小车?)。
路上毛毛细雨,竟然感觉比昨天还暖和。就是这城外的路一直没有自行车道,骑车比较危险,一直要小心后面来车,虽然在加拿大,大家开车的互相理让和礼让还是比较普遍存在,而且我在一个没写自行车禁行的路上骑自行车也不算违法,但是的确我慢吞吞的走在机动车路上增加了别人的麻烦。
朝着界河边在OpenCycleMap里标注是自行车径的路直接奔下去,在与南北向416高速交错好几次后,最后重要被401挡住了。要是开车很快就能过了桥去对面,但是这桥不让自行车上,我还是别投机了,旁边有条小路能绕到另一个过高速的桥,要绕远8km。
绕个大弯终于越过了高速,城市感觉也多起来,就不慌了。在加拿大,感觉这种小城镇中会比野地里方便扎帐篷—一是城镇中的公共Park有很多,在那扎帐篷没人拦着,又没有众多大城市的治安不好的因素;二是野地经常是大块农田没有空地,除非去找主人借个地界儿。
Prescott。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商户是Burger King,那些卖农机的、换轮胎的、卖花的、卖时装的当然不是第一需求。直奔着就过去准备吃豪华5$餐。在门口试试能不能上网,竟然可以,接着就收到了warmshower的host的回复。昨晚回复:see you tomorrow;今午回复:We will have dinner for you. Is chicken OK?
其实已经饿了,但马上就天黑了得赶紧走,要不然… 一查地图,今天已经走了46公里,还有15公里才到Brockville呢。要是没约,就想在这附近找个地方帐篷了,不想走夜路呀。算了一下,按我今天速度,15公里估计要用一个半小时,六点前应该可以到,就是不知地址好不好找。
赶紧穿过镇子,到了界河边的路,这条画着是Cycle Route的路,竟然… 只是一条普通的路,除了城仍然没有自行车道,而且天黑了,好危险。把小红闪灯固定在车后边骑吧。
河对岸美国灯光在此岸Riverside的观景宅间闪烁,白天一定是好风景。各家圣诞节的装饰在晚上看的更明显,冬天过圣诞节难道真的不是为了在落日早的日子里给路人照亮准备的吗?
六点,66km。终于到了Brockville,在主路上一眼就看到了要找的门牌号。knock knock…
2015.12.1